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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语言:简体中文
授权方式:共享免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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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平台:win32平台
整理日期:2008-09-29 09:05:32
浏览次数: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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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Home Page
联系方式:0534-262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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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德州力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24号413室
电话:028-86086630 85535289
传真:028-85535289
邮编:610041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帮助甲方树立自身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在网站开发制作期开始之前提供完备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电子文档),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1.2 甲方将协助乙方系统开发、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1.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每次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由甲方项目管理人签名认可后传真给乙方作为进度控制的备份资料。
1.4 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5 按合同所定时间支付费用。
1.6 甲方完全拥有网站版权及内容(包含网页的内容信息、数据、图片及网站的功能系统)的所有权,拥有网站所有源程序及代码的所有权。
1.7 在甲方付讫所有合同款之前,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网站系统分析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1.8 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虚拟主机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1.9 甲方在使用乙方虚拟主机开展业务时,应遵守Internet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文本或垃圾邮件。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甲方申请的虚拟主机只能供自己使用,不能转让和出租。由于转让、出租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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